2020-02-13
当前,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,根据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,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,嘉定新城(马陆镇)特制定疫情防控“十条”措施,现通告如下:
一、居住小区(含企业宿舍、人才公寓、类住宅)、自然村、园区、办公楼宇、建筑工地、企业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,凭相关通行证进入,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,所有人员进入必须进行体温检测,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进入。
二、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及村、居(小区)内的聚集性场所一律关闭。各养老机构、长者照护之家等谢绝家属探访,禁止老人外出(就医除外);阳光家园、综合为老服务中心、日间照护中心、老年活动室、助餐点等人员相对集中场所,暂停对外开放。
三、所有来沪(返沪)人员自抵沪之时12小时之内一律主动向居住地村居、单位报备并如实填报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,每日自测体温。
四、凡从湖北或途经湖北以及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(7个重点关注地区)进入本镇的人员必须实施居家隔离观察或按照要求集中隔离观察14天。从其他地区来沪(返沪)的人员,自抵沪之日起,必须居家自我健康观察14天。相关人员有配合接受隔离观察等传染病防控措施的义务。对于拒绝履行的人员,执法部门将依法采取相应强制措施。
五、各类需开(复)工的企业必须到所属村、社区、马东园区提交申请,并交镇主管部门进行备案,获得《企业开(复)工通知书》后方可开(复)工。擅自开(复)工的,将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。企业必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,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。
六、宾旅馆严禁接收湖北或途经湖北以及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(7个重点关注地区)的来沪人员入住。落实出租户(房东)主体责任,出租户(房东)必须督促来沪(返沪)承租人做好健康状况信息登记,对以上地区的承租人明确告知其近期不要返沪,对存在隐瞒、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,将依法追究出租户(房东)责任。
七、所有市民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,配合测量体温。中央空调一律关停;各单位公共区域必须每日实施预防性消毒。农贸市场、超市、药店、餐饮单位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,定期消毒,进入人员一律佩戴口罩、测量体温。
八、所有农村自办酒会所一律关闭。
九、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村(居)委报告,必须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严禁瞒报、漏报、迟报。
十、个人有隐瞒病史、重点地区、重点关注地区旅行史、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、逃避隔离观察等行为,有造谣滋事、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、扰乱医疗机构秩序、伤害医护人员、哄抬物价、造假售假、贩卖野生动物、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,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执行。
嘉定新城(马陆镇)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来源:马陆城事